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合格证书办事指引

1、办理条件

(1)对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者,或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通过竞赛、评选、认定等其他方式产生的,符合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条件者,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2)对参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企业内部适应性、岗位培训并结业考试合格的企业内部员工,核发岗位合格证书。

2、应提交的资料

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成绩单,或者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企业内部适应性、岗位培训并结业考试合格的成绩单。

3、办理程序

(1)受理材料;

(2)核发证书。

4、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5、业务办理地点

(一)申办民办技工学校、申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三项行政许可在我局业务办事窗口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政务大厅西厅第63号窗口。

(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合格证书、审核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两项行政许可在我局办公大楼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楼职业培训处。

6、交通指引

(一)市民可乘坐以下公交线路到达市民中心:

1、大巴:10路、15路、235路、34路、35路、38路、105路、107路、232路、234路、236路、237路、371路;

2、中巴:474路。

(二)市民可乘坐以下公交线路到达我局办公大楼:

1、大巴:101路、113路、223路、103路、12路、204路、215路、K113路、K204路、观光巴士1路、观光巴士2路、3路、104路、203路、8路、30路、14路、23路、24路、29路、33路、352路、353路、7路、8路、K302路;

2、中巴:406路、428路、446路、548B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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