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2)有10名以上具有鉴定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其中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
(3)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和等级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及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检测手段等考核鉴定条件。
2、应提交的资料
(1)申办报告;
(2)申办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担任鉴定所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4)《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所审批呈报表》;
(5)成立鉴定所的可行性报告;
(6)鉴定所场地、设备清单。
3、办理程序
(1)提交所需资料;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对申办单位的申办资格进行审查;
(3)同意设立鉴定所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并发放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标牌。
4、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5、业务办理地点
(一)申办民办技工学校、申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三项行政许可在我局业务办事窗口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政务大厅西厅第63号窗口。
(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合格证书、审核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两项行政许可在我局办公大楼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楼职业培训处。
6、交通指引
(一)市民可乘坐以下公交线路到达市民中心:
1、大巴:10路、15路、235路、34路、35路、38路、105路、107路、232路、234路、236路、237路、371路;
2、中巴:474路。
(二)市民可乘坐以下公交线路到达我局办公大楼:
1、大巴:101路、113路、223路、103路、12路、204路、215路、K113路、K204路、观光巴士1路、观光巴士2路、3路、104路、203路、8路、30路、14路、23路、24路、29路、33路、352路、353路、7路、8路、K302路;
2、中巴:406路、428路、446路、548B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