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机构的年审

一、 年审时间:每年1月2日至2月28日;

二、年审对象:属于劳动部门颁发《职业介绍许证》的职介机构和职业介绍从业人员;  

三、年审要求:

(一)      上报资料:

1、《职业介绍许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2、上年度纳税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3、《深圳市职业介绍机构从业人员名单》表(可复印),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

4、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

5、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上报。

(二)      年审内容:

1、       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备;

2、       上年度职业介绍机构被投诉的情况;

3、       上年度对职业介绍机构的检查情况。

  附:《深圳市职业介绍机构从业人员名单》表

深圳市职业介绍机构从业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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