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30
4月29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全市职业中介工作会议,对全市42家星级职业中介机构授予星级证书,并对32家三星级及以上的星级职业中介机构授予星级牌匾。
据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副巡视员蔡焕行介绍,深圳是典型的移民城市,以海纳百川胸怀吸纳了全国各地700多万劳务工来深就业,他们一部分人通过亲朋好友介绍工作,一部分人通过网络及媒体应聘求职,但是相当多的人是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找到工作的,在这方面,民办职介机构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2007年,在深圳市职业中介机构求职人数达到280.4万人次,通过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成功就业的109.4万人次。由此可见,民办职介机构的规范发展,直接关系到求职者的利益,关系到深圳市人力资源的配置,关系到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
深圳市开展职业中介机构星级评定活动,是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05年我市开展首届星级职业中介机构评定活动以来,深圳市职业中介机构逐步走上了一条自我管理的道路,职业中介机构的投诉总量呈大幅下降的良好势态,特区内职业中介机构的投诉量由原来的年76宗下降为2007年的9宗,而2008年至今一直保持“零投诉”。
为建立一个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树立深圳市职业中介机构行业发展的新标杆,2007年10月31日,深圳市劳动保障局通过解放思想,创新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新思路,制定了《关于建立深圳市星级职业中介机构标准化管理模式的通知》,建立了我市星级职业中介机构的十大标准,并从2007年12月5日起,对全市63家申请参评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了为期近两个月的星级评定活动。
经过广泛动员和严格审查,深圳全市共有12家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被取消星级评定资格;通过现场评定,有9家职业中介机构没有评上星级;通过综合审核,有3家星级职业中介机构被降星;在征求劳动监察、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时,有1家星级职业中介机构由于原有投诉的原因被降星。初评结果于2008年1月23日至1月25日通过深圳特区报公示三天,没有收到任何意见。最终,评定结果为:五星级7家、四星级12家、三星级13家、二星级8家、一星级2家、无星级9家,不符合星级评定条件的12家。
据了解,这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星级评定活动,评定过程程序缜密、系统规范,保证了星级评定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为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统一竞争的深圳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奠定了重要基础。为了将扶持民办职介机构发展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关于建立深圳市星级职业中介机构标准化管理模式的通知》,结合星级评定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还将对民办星级职业中介机构采取扶持措施。
深圳市星级职业中介机构十大标准
一、挂牌亮照经营标准(共5分);
二、投诉指引标准(共5分);
三、零投诉零违规标准(共20分);
四、从业人员标准(共20分);
五、岗位信息发布标准(共20分);
六、资料审查存档标准(共5分);
七、职业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共5分);
八、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共2分);
九、信息化建设标准(共13分);
十、社会责任与经营成就标准(共5分)。
(来源: 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