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开展千家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选表彰活动

 

为进一步树立和宣传我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今年6月至11月开展“深圳市千家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选表彰活动”。

此次活动首先通过自荐、推荐、初审、评选、公示、审定等程序评选1000家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深圳市内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可参加评选。评选的标准是: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工作,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及未违反有关禁止招用童工的规定;遵守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履行社会责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注重安全生产,近1年内没有发生四级以上工伤伤残事故;企业内劳动关系和谐,近1年内没有发生因劳资纠纷导致的集体上访、罢工、游行、停产事件;企业以人为本,关心员工生活,职工对企业有认同感。

开展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将会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鼓励和带动更多的企业在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从而在我市建立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做出贡献。

 

(来源: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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