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劳动(人力资源管理)局,光明新区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民办技工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水平,促进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发展,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会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组织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校长(主任)及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校长(主任)、教学教务管理人员及民办技工学校教学教务管理人员(民办技工学校校长直接参加省劳动保障厅组织的技工学校校长岗位培训班)。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培训机构设置、职业培训课程开发、职业培训机构内部管理、职业培训市场开发等四门课程。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形式
培训学习包括三个阶段:自学;集中培训;考核。
(二)培训时间
2008年10月20日至21日。
(三)培训地点
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深圳高级技校校园内(届时见指示牌)。
(四)培训具体内容见附表
四、考核工作
培训班考核时间为:10月22日—11月10日。考核内容为:校长(主任)撰写不少于1500字培训心得体会;教学教务管理人员编写本单位教学教务管理流程及相关图表格式文本,上述内容统一用A4纸打印成册连同电子版与11月14日一并交市职协。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08年9月28日至10月15日。
(二)报名方式:以职业培训机构为单位组织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点击深圳职业培训网http://www.szzx.org.cn,进入首页在线服务栏的“网上报名”服务系统,进行预先报名登记(网上报名个人资料需填写完整)。
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请到市职协办公室缴纳培训费,领取教材。
六、培训费用
每人每期培训费450元。费用含2天午餐、水费、证书工本费、教师酬金、校长(主任)论文集印刷费、教学教务管理规范文本汇编印刷费等。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会员单位参训人员享受优惠,每人收费400元。
七、缴费方式
(一)现金缴费
参训人员,直接到职协缴费,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二)银行转帐缴费
凭银行回单复印件(注明参训人员姓名及单位名称)到职协办理报名手续。
银行转帐缴费,培训费一律转入下列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深圳职协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
帐 号:44201566400050003622
八、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报名、缴费、领取教材等相关事项。
(二)报名时每人缴交2张大1寸彩色近照,用于办理校长岗位资格证或管理人员培训证。
(三)认真完成考核工作并按时将考核材料交职协办公室。
(四)集中培训结束后,职业培训协会将组织民办培训机构有关人员赴香港职业训练局考察学习。有意愿参加考察学习人员请在培训报名时与职业培训协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陆小姐、刘老师
联系电话:82998173、8299790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楼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表:
2008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校长(主任)及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课程安排表
|
时间 |
内容 |
主讲人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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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
上午
9:00-12:00 |
职业培训机构设置 |
吴志清
彭旭昀 |
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校园内 |
|
下午
1:00-4:00 |
职业培训课程开发
教师与学员互动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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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
|
上午
9:00-12:00 |
职业培训机构内部管理 |
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校园内 |
|
下午
1:00-4:00 |
职业培训市场开发
教师与学员互动 |
同上 |